勞動關系協調師是什么?勞動關系協調師怎么報考?
時間:2023-03-13關注:
勞動關系協調師指從事勞動合同管理、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協調勞動關系的專業工作人員。隨著《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陸續實施,勞動關系調整及勞動保障爭議案件數量持續增長,勞動關系的協調成為當務之急。 2007年11月,國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勞動關系協調師列為第十批新職業,并強調勞動關系協調師要有勞動關系和勞動保障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熟練的溝通交流技能,其職業前景也受到業界的廣泛熱捧。

勞動關系協調員主要分布在區域性調解機構、地方行業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以及用人單位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工會和法務等部門。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并配備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人員。上海等地已經將“企業配備專業勞動關系協調員”作為一項制度,較好地實現了勞動爭議的事前調解。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
勞動關系協調師證書報考條件:
中級勞動關系協調師
(1)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4 年(含) 以上;
(2) 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②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ꎻ 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③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 年(含) 以上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 年(含) 以上;
(4) 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 年(含) 以上;
(5)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但是目前從業人員的數量和素質與這一需求還很不適應。設立勞動關系協調員這一新職業,對于滿足社會的需求,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增強其解決勞資問題的能力,促進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