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南省公安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快推進云南省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時間:2024-12-04關注: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公安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公治安〔2023〕204號)要求,省公安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快推進云南省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云公治〔2023〕119號),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單位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二、主要內容解讀
該意見共四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方面明確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是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的,由省公安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推進實施,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必須保證公平公開、考培分離、質量優先,并且要與重點行業內部治安保衛管理工作融合推進。第二方面明確了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目標任務和意義。開展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是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將進一步增強保衛管理員的職業認同感和歸屬感,增強保衛干部隊伍的凝聚力,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對夯實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基礎,提升單位維護自身穩定、發現治安隱患、防范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三方面闡述了推進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需要完成的六項工作內容,具體為確定社會評價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規范化開展考核認定、建立常態化考核認定機制、建成保衛管理人才庫、建立保障激勵機制。第四方面是推進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工作要求。
三、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核內容解讀
保衛管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具體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按照《保衛管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20年版)有關要求,以公安部指定的保衛管理員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培訓教材及考試題庫為培訓考核的主要依據,審核申報人員資格,開展“保衛管理員(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考核認定工作。通過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等方式,圍繞組織防范、技術防范,保衛管理、應急管理、培訓與指導等方面對申報人員開展考核,并對考核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由評價機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編碼規則和證書樣式的要求制作并頒發,證書信息可以通過登錄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實現全國聯網查詢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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