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員怎么考?考試在哪里?
時間:2025-11-20關注:
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是指針對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危險化學品(如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等)進行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及廢棄物處置等操作。這類作業直接關系到作業人員安全、周邊環境安全及公共安全,因此需由具備專業資質的人員完成。
一、所需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從事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需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具體分為以下類別:
工藝操作類:包括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作業、氯堿電解工藝作業、氯化工藝作業、硝化工藝作業、合成氨工藝作業等,項目代碼如 G1(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作業)、G2(氯堿電解工藝作業)等(具體代碼以當地應急管理部門規定為準)。
其他操作類:如危險化學品儲存作業、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作業等,需根據具體作業類型選擇對應項目。
二、報名條件
基本要求
年齡:18 周歲以上且不超過 60 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健康狀況:無妨礙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的疾病(如過敏性疾病、神經系統疾病、心肺功能障礙、視力 / 聽力障礙等,因作業涉及有毒、腐蝕、易燃易爆物質接觸及設備信號識別),需提交含職業健康檢查(含過敏史、心肺功能、視力、聽力等)的體檢報告。
學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其他要求
培訓經歷:需參加應急管理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培訓,掌握危險化學品性質、工藝原理、安全操作規范、應急處置等知識。
無違規記錄:無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責任記錄或嚴重違章操作行為。
報名材料
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 2 寸免冠白底照片。
初中及以上學歷證明(或同等學歷證明)。
含職業健康檢查(含過敏史、心肺功能、視力、聽力等)的體檢報告(6 個月內有效)。
個人健康承諾書(部分地區需提供)。
三、考試與取證流程
培訓
需參加指定機構的培訓課程,內容包括作業理論(如危險化學品分類及特性、安全法規、工藝流程圖識讀、風險辨識與防控)和實操技能(如工藝參數監控、設備操作、泄漏檢測與處理、應急救援器材使用等)。例如,多地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中心提供專項培訓,覆蓋不同工藝類型的安全操作技術。
考試
理論考試:機考形式,內容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操作規程、理化特性、風險防控及應急處理等,滿分 100 分,80 分合格。
實操考試:根據報考作業類型進行實際操作,如工藝參數調整、泄漏應急處置、防護裝備使用等,合格標準由考核規則確定。
發證與復審
考試合格后,由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 6 年,全國通用。
復審需在有效期屆滿前 60 日內申請,每 3 年復審 1 次;連續從事本工種 10 年以上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 6 年 1 次。復審需提交健康證明和繼續教育記錄(內容包括最新安全法規、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并通過復審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