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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8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平顶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评价。

2018年评价因子为六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粒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颗粒物)、PM2.5(粒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全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PM2.5,达标天数187天,达标率51.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73。

2、水环境

2.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8年,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评价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2018年全市地表水共设14个监测断面(10个河流断面,4个湖库断面),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7个:杨寨中村、襄县大陈闸、昭平台水库、大浪河鲁宝公路桥、舞阳叶舞公路桥、舞阳马湾和襄城鲁渡,Ⅰ~Ⅱ类水质类别比例为50.0%;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6个: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孤石滩水库、澎河贾寨、应河焦店和湛河新华桥,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42.9%;符合Ⅳ类水质类别断面有1个:八里河舞钢石庄桥,Ⅳ类水质类别比例为7.1%;未出现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比例均为0.0%。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质类别断面比例为92.9%,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比例为0.0%。全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2)、高锰酸盐指数(0.1)和总磷(0.05)。

全市河流水质断面设10个,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6个:杨寨中村、襄县大陈闸、大浪河鲁宝公路桥、舞阳叶舞公路桥、舞阳马湾和襄城鲁渡,Ⅰ~Ⅱ类水质类别比例为60.0%;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3个:澎河贾寨、应河焦店和湛河新华桥,符合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30.0%;符合Ⅳ类标准断面的有1个:八里河舞钢石庄桥,Ⅳ类水质类别比例为10.0%;未出现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比例均为0.0%。全市河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类别断面比例为90.0%,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比例为0.0%。全市河流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2)、高锰酸盐指数(0.1)和总磷(0.05)。

全市湖泊、水库水质断面设4个。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质量标准断面的有1个:昭平台水库,符合Ⅲ类水质质量标准断面的有3个: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和孤石滩水库。营养状态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昭平台水库和孤石滩水库均为中营养级;营养程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为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

2018年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考核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因子。

2018年平顶山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全年达标率为90.6%。其中沙河舞阳马湾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100%;石漫滩水库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66.7%,累计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超标率为25.0%和8.3%;澧河叶舞公路桥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91.7%,累计超标因子为石油类,超标率为8.3%;昭平台水库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91.7%,累计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率为8.3%;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91.7%,累计超标因子为总磷,超标率为8.3%;北汝河襄城鲁渡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100%;北汝河杨寨中村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83.3%,累计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超标率为16.7%;白龟山水库断面全年累计达标率为100%。

2.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8年整体饮用水源地综合定性评价指数为0.41,水质级别为优,全市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2.3、地下水

2018年全市地下水综合定性评价分值(F值)为2.16,水质级别为良好,综合评价为“良好(Ⅰ类)。其中,水质级别为优良井位占25.0%,水质级别为良好井位占50.0%,水质级别为较差井位占25.0%,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硬度。

3、声环境

2018年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质量级别为好,监测路段长度达标率85.7%;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5分贝,质量级别为一般,监测路段长度达标率15.1%。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交通噪声声源影响范围最广,昼间对城市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交通噪声源;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3分贝,质量级别为一般,交通噪声声源影响范围最广,夜间对城市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其它噪声源。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66.7%,夜间达标率为45.8%,全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56.2%,其中1类区(居住、文教机关区)达标率为56.2%,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达标率为37.5%,3类区(工业区)达标率为75.0%。

二、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重点工作基本完成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深入研究、精心编制大气攻坚战“1+8”实施方案,相继召开动员会、现场会、专题会等扎实推进。工业减排:省定4家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企业、2家超低排放改造企业、5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5家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建成区内3家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改。涉车涉油治理:一是在宝丰闹店、平桐路任店、建设路东段设立重型车油品检查检测站点,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抽检重型柴油车油品、尾气。环保、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各卡点累计检测柴油货车19094辆,发现607辆不合格,公安部门处罚293辆,环保处罚告知314辆。二是继续开展油品抽检工作,共抽检加油站855座次。三是建成11套垂直式遥感监测设施、4套移动遥感监测设施,检测不合格车辆53686辆。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955辆(不包括农用机械),对已排查登记的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435台,已清除或在禁行区外385台。五是全面完成了86座中石化加油站、38座中石油加油站,179个社会加油站“国六”油置换工作。清洁取暖:市区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建及改造管网长度15.122公里,新建及改造热力站32座,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7%;省定3.5万户“双替代”任务已完成3.7万户。扬尘防治:对市内五区施工工地开展“零点夜查”,对城区施工工地围档美化亮化升级;对北环路、许南路、平桐线、庙洪线、平郏路等重点路段加强扬尘治理,每日投入清扫保洁车辆20台,对道路进行洒水保洁,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工业企业绿色改造:成立了全市工业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业“绿色企业”评价标准》,对获得工业“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环保调度。2018年共命名20家。

2.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印发《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落实河长制,开展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白龟山水库周边保护区边界立标工作;生态环境部核查的66个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完成65个(因姚孟电厂2、3、4号机组承担冬季供暖民生任务,其冷却循环水排污口关闭问题,经请示国家生态环境部,并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于2019年3月15日供暖结束后立即进行封堵,目前该排污口已关闭),完成率98.4%。黑臭水体治理:市内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县级列入整治的10条黑臭水体,完成治理9条(舞钢朱兰河、共青水库、薄冲沟,叶县任店沟城区段,鲁山县南城壕、将相河,汝州市洗耳河,宝丰县玉带河、净肠河),正在治理1条郏县护城河完成治理工程的55%。重点工程建设:全市5项重点工程全部完工(湛河治理工程,舞钢市朱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宝丰县玉带河、净肠河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38个入河排污口(包含汝州3个)全部完成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定20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下发“1+5+9”系列方案,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市直单位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了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协同管理机制。破解难题:以郑州大学为技术支撑,破解了省政府下达土壤治理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目标任务无明确区域、无坐标位置、无计算面积这一难题。按照100×100米网格分布,对治理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所涉及地块,开展了耕地土壤质量详查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查清了拟定地块以及农产品重金属超标情况。排查监测:21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调查,列出13个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对省划定的约5000亩治理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疑似污染耕地进行了详查;对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上游沙河、大浪河、彭河、冷水河、应河五条支流入河口,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土壤状况进行了监测;对39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实行了企业自主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对工业园区、垃圾处理场周边土壤安排了监督性监测。试点先行:开展了原平顶山市三佳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环境初步调查;对已搬迁正在进行建设用地开发的2个地块,按要求开展了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重点监管:对8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209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了排查,基本摸清了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流向,处置危废约15000吨。

(二)环保督察顺利开展

全面完成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和11月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两次督察,市委、市政府都成立了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协调保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常住督察组驻地,24小时值守,全力做好协调、调度、反馈及个别谈话、部门走访、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的安排协调,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畅通。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即交即办、昼夜不息、高效运转。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8批227个案件和省委省政府督察组交办的15批234个案件,均按交办程序及时转交、严格办理、按时上报结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后,迅速组织力量对我市的6个个性问题和全省36个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已制定上报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抓紧整改,确保真实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

三)环境执法持续深入

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铁拳治理,严管重罚。全年共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20项,出动执法人员12134人次,受理各类有效举报件1550件,检查企业5483家次,立案50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01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起,实施查封、扣押31起,移送公安部门14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数4起,罚款3777.7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坚持把生态廊道建设作为年度造林绿化的“一号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森林平顶山,新造林29.08万亩。高标准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了生态县(市、区)环境规划,85%以上的乡镇编制了生态乡(镇)环境规划,并顺利完成生态创建年度任务。申请创建的16个省级生态村、47个市级生态村全部完成市级预验收和市级验收。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村6个、省级生态乡镇33个、省级生态村171个、市级生态村298个。市财政累计发放生态创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1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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